教育局:大學生在我市基層單位就業將返還學費
根據江蘇省教育廳日前發布的《關于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有關工作的通知》,大學生在我市基層單位就業將返還學費,本??粕罡?000元、研究生最高12000元。
根據《通知》,高校應屆畢業生于畢業次年6月30日前,與蘇北基層單位辦理就業手續(簽訂勞動合同、聘用合同或錄用通知) 實際到崗并連續就業達36個月以上(含36個月),且就業單位連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的,由政府一次性返還其攻讀最后學歷期間(以下簡稱“在讀期間”)所繳納的學費。在讀期間獲得國家助學貸款資助的學生, 應將所獲返還資金首先用于償付國家助學貸款本息。
學費補償政策實施范圍
包括以下縣(市、區)的農村地區(不含縣級政府駐地鄉級行政區):徐州、淮安、鹽城、連云港和宿遷五市所轄各縣(市),以及徐州市銅山區、淮安市淮陰區、淮安區和洪澤區、連云港市贛榆區、宿遷市宿豫區、鹽城市大豐區。另悉,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額度按其在讀期間實繳學費金額分學年確定。
高校畢業生學費補償標準
每生每年本??粕罡?000元、 研究生最12000元,超出標準部分不予補償。符合學費補償規定的高校畢業生, 應于就業之日起18個月內申請確立學費補償資格。
2023年, 江蘇將進一步規范學費補償工作管理, 所涉資金由省、縣兩級財政按比例分擔??h級學生資助管理機構將建立與基層用人單位的定期聯系制度, 及時了解和掌握畢業生工作情況,切實加強對學費補償工作各個環節、流程的審核把關,確保高校學費補償工作實效。對于弄虛作假的教育部門、高校畢業生,一經查實,除收回學費補償資金外,將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責任。
掃一掃打開當前頁